根据公证业务发展需要,经临沂市司法局批准,临沂市沂蒙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公证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人数、岗位职责、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公证员助理;
招聘人数:3名;
岗位职责: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业务,完成公证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中共党员优先;
2、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服从领导、团结同事,具有干事创业的开拓精神和大局观念;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从事法律职业经历及熟练掌握英语翻译的优先;
二、受聘人员待遇和试用期
受聘人员与本处现有聘用公证员助理享受同等工资、社保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单位交纳“五险一金”。
三、最低服务期限要求
受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同时签署在本处工作不低于5年的服务期限承诺书,无此志愿的请勿报名应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应聘人员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①个人简历(附照片),个人简历中须写明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状况、联系方式等情况。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③相关的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二)报名截止后沂蒙公证处电话通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到临沂市沂蒙公证处进行现场面试,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时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原件;
(三)根据面试情况结合应聘人员对本处要求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态度决定拟聘用人选,报主管司法局批准后办理聘任手续。
五、报名时间、方式、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0日起至 2019年10月15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报名地点: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西北区临沂市沂蒙公证处
联系人: 周瑞克
咨询电话:0539-8314150
山东省临沂市沂蒙公证处
2019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