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蒙公证处简介
临沂市沂蒙公证处成立于1992年5月, 前身为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临沂地区公证处。2017年12月, 临沂市沂蒙公证处在全市率先完成机构体制改革,由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法人。临沂市沂蒙公证处位于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司法服务区,,现有公证人员23人,其中执业公证员12人。
临沂市沂蒙公证处先后被上级部门授予“全省公证质量先进体”、“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两次。
沂蒙公证处提供民事、经济、涉外等各项公证服务60余项,尤其是通过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帮助债权人方便快捷的实现债权;通过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帮助权利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沂蒙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文书发往世界上8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对外经贸合作及人员交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沂蒙公证处深入贯彻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认真落实公证行业提出的“最多跑一次”、“首任负责制”、“服务清单”、“跨省通办”等便民服务举措,切实解决当事人办理公证“急难愁盼”问题,我处不断优化“上门服务”、“工作日延时服务”、“周末、节假日不打烊”等便民措施,积极贯彻落实“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便民服务措施,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沂蒙公证处坚持以党建带动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公证法律服务团队。在公证服务过程中秉持“崇法、尚信、守正、求真”的公证执业理念和“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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