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监督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公司股东大会或发起人会议、创立大会以及招投标、抽签、开奖、评选、商品抽样、检测、投票、选举等活动的程序进行现场监督,并对活动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给予确认的活动。公证人员介入现场活动后应当始终保持监督者的身份,认真审查,规范行为,确保现场活动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办理现场监督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等;
(2)现场活动的书面方案或策划;
(3)现场活动的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明;
(4)有关部门对该活动的批准、许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