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申办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该亲属关系证明可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所在单位出具、或基层人民政府出具、或公安机关出具);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等);
(3)如有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及与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权属证明;
(5)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提交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
(6)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提交监护资格证明。